
- [2011/08/22]閃亮的肚皮‧不安的心情
- 恭喜您懷孕了,門診中最耳熟能詳的一句話。懷孕是件高興的事,每個人都希望能生出健康的寶寶。
為協助醫師及早發現孕婦懷孕中的異常情況及篩檢胎兒畸形,孕中婦女應確實做好產前檢查,其項目如下:
給付時程 建議週數 服務項目 第一次 妊娠第一期
妊娠未滿17週第12週以前 1、初次產檢抽血檢查:
包括驗血(貧血、地中海貧血、血小板數目)、ABO血型、Rh血型、梅毒、B型肝炎表面抗原、德國麻疹抗體、水痘抗體、愛滋病抗體)。
*脊椎性肌肉萎縮(自費項目)。第二次 第16週以前 例行檢查項目。 第三次 妊娠第二期
妊娠17週至未滿29週第20週 1、例行檢查項目。
2、超音波檢查。
*唐氏症兒之篩檢(自費項目)。
3、早產防治衛教指導第四次 第28週 1、例行檢查項目。
*妊娠葡萄糖糖尿病之篩檢(自費項目)。第五次 妊娠第三期
妊娠29週以上第32週 1、例行檢查項目。
2、於妊娠第32週前後提供:HBsAG、HBeAG、VDRL 等實驗室檢驗。第六次 第34週 1、例行檢查項目。
*乙型鏈球菌篩檢(自費項目)。第七次 第36週 例行檢查項目。 第八次 第38週 例行檢查項目。 第九次 第39週 例行檢查項目。 第十次 第40週 例行檢查項目。
對於高危險群之孕婦,將建議做羊膜穿刺,以檢查胎兒染色體異常與否。並建議接受高層次超音波檢查,以發現胎兒有無外觀及內臟器官之重大異常。(高危險群包括:高齡、超音波檢查異常、甲型蛋白及(或)絨毛膜促性腺激素異常,曾生過先天異常胎兒及有家庭病史本胎可能產下畸型兒者)